近日,常州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我市市区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205号),为常州市低收入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善了政策依据。
《通知》发布后,我区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和业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深刻认识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同时,认真落实有关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努力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另外,区人社局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要求,要共同做好困难群体动态管理,掌握准确的人员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这部分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努力把好事办好,让困难群众满意。
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区将于近期出台配套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规定。
(社保科 张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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