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省化解办、市化解办关于做好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工作部署,巩固全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果,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钢铁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已化解产能复产排查的通知》(常化解办〔2018〕11号)要求,我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及镇(区)开展了钢铁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已化解产能复产排查工作。
一方面,对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的文件精神,区政府牵头,区发改委、经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梳理排查了新增项目审批备案信息,对审批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逐一审查。经查,我区范围内没有钢铁生产企业,2013年以来也未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过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
另一方面,采取镇(区)自查、部门抽查的方式,重点对具有冶炼能力的钢铁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查,我区范围内未发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手续不全、批建不符的钢铁建设项目。同时,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去产能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区没有列入省2016年、2017年钢铁去产能任务并已退出产能的项目。
下步,我区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严格项目准入,严把项目审批等关口,杜绝钢铁建设项目违规审批、批建不符、超范围审批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钢铁建设项目清理、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联合执法等行动,始终保持对钢铁行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钢铁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切实做到冒头一家、整治一家、关闭一家,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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