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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金坛区食安办联合区检察院“四要求”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金坛区食安办联合区检察院“四要求”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网络餐饮服务不规范行为。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统筹调配力量,落实任务责任,迅速开展检查。要线上线下联动,一手抓第三方平台的规范,一手抓线下的入网餐饮单位规范经营,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依法行政,确保实效。整治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的整顿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经营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其中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由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三是多措并举,依法治理。一是畅通网络餐饮服务投诉渠道,将投诉内容及时汇总反馈给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促进相关单位及时改进。二是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建立联络,鼓励与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倡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公布厨房照片或实时视频,使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加工操作情况。

四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监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负面舆情的发酵或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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