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薄弱环节,落实专项整改具体措施,以工作上的硬作风担起扶贫攻坚的硬责任,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我区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本次专项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前结束,目前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 6 个方面开展,重点抓好了“三查三治”:
一是查责任、工作、政策是否落到实处,治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重点治理: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对扶贫工作研究指导不够,主动作为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够,村干部在扶贫对象民主评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不到位;各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责任,扶贫部门履职不到位;“三结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力;不认真履行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责任;区、镇干部对脱贫攻坚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消极懈怠影响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对中央和省、市、区已经出台的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会救助扶贫、社保扶贫、危房改造、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实施指导督促不够,落实不到位、打折扣;应落实到村到户的政策措施没有精准落实;对考核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得力,等等。
二是查识别、施策、脱贫是否精准可靠,治形式主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重点治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或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帮扶对象;不注重政策措施针对性,简单地用行业普惠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尊重群众意愿,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与实际状况和低收入人口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粗放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低收入农户获益少;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机制不健全,扶贫成果不可持续;脱贫退出不坚持标准和程序,搞“洗澡”
脱贫、数字脱贫;虚报脱贫成效;在上级督查巡查、考核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等等。
三是查程序、规范、廉洁是否符合要求,治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贪赃枉法。重点治理:不遵守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程序性要求,搞随意操作;违规结存扶贫资金,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扶贫小额贷款;冒领、私分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贪污、挤占、挪用等严重问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较大浪费损失,等等。
(区委农工办 朱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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