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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我区全面梳理处罚案件自由裁量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积极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对2015年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所作出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尤其是对减轻减免案件进行了逐一全面梳理,确保全局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公平公正履行职责。近日,我局与区政府法制办、区法院行政庭召开了工作联席会,结合执法实践和具体案件情况,重点就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适用进行了专题研讨王伟政副局长、张俊副局长以及法规科、稽查大队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稽查大队代表我局就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中自由裁量权把握、减轻减免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执法中存在的难点进行了说明。目前我局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中共作出减轻处罚50起、减免8起,主要集中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领域,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经营过期食品、理化指标不合格等,主要理由是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等。所有减轻减免决定有着严格的适用程序,必须经过当事人申请、办案机构意见、法规核审和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主要问题是新法起罚点较高、销售者有免责条款、相关行为定性存在冲突、广告宣传删除情节认定等。

随后,与会人员就上述说明结合我局梳理出的具体减轻减免案件,各自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以及上级局指导意见可以对行政处罚做减轻减免处理,工作中应建立与客观环境、违法事实紧密结合的处罚标准,在案卷中增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说明内容,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评价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合理性审查力度。在实际案件查办中应在充分考量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重点把握货值(经营额)、不合格指标及原因、是否出厂销售、持续时间、一贯表现、改正行为、消费者(受害人)谅解程度等因素。

此次联席会的召开,增强了市场监管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在该类问题上的良性互动,不仅使监督机关更加深入地了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现实状况,更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该类问题执法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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