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作风的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促进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责任,9月21日下午,区住建委作风建设大会在市民中心茅山厅顺利召开,会议由住建委党委书记汤芳主持,副区长、住建委主任周文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住建委建管中心、建设产业集团、房地产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围绕各自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党委副书记尹志文宣读了关于禁止饮酒的相关规定,并对《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听取汇报交流后,周区长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住建系统作风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深入理解、准确把握规定要求,明确哪些事不能做以及做错了要承担什么责任,做到慎独慎微、警钟长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在安全生产、项目推进等过程中存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推诿、不逃避,用“钉钉子”的精神,努力破解前进发展中的难题,在攻克问题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批评教育在前,组织处理在后,实现督查考核常态化、制度化,突出“一岗双责”,做到“一案双查”,充分明确党委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四是激励担当作为,深刻理解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不断在提高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实现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的统一,永葆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不断追赶超越、再上新台阶。

党委书记汤芳同志强调,住建系统全体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周区长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认识提高,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政治任务;二是抓监督整改,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关键所在;三是抓常态长效,把强化实干担当作为工作常态。将推动作风建设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自觉将作风改进转化为实际动力,使之成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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