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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督查我区校园食品安全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9月19日,金坛区检察院督察组一行先后对区实验幼儿园、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区第四中学和区河头小学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情况进行了督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陪同参与检查。

本次督查分组进行检查,一组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了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情况,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情况,对餐用具的清洗消毒以及食品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堂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二组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重点查看了商品标识、进出货台账、散装食品管理等。本次督查情况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督察组对我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给予肯定,并要求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了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和管控措施落实,督促学校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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