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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多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8-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今年以来,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准确把握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坚持以“受援人为中心”工作理念,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多个领域取得新突破。

一是树立标准化服务意识。制定下发了《金坛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组织涉及案件办理的重点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促进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熟悉掌握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援助标准化服务。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召集骨干援助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日常办案惯例做法与《管理规范》进行逐条比,分享庭审中的得与失,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落实全程式案件监管。对内,组建案件质量评估组,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定期抽调人员检查援助案件卷宗的形式要件,分管法律援助的领导、名优律师团成员不定期抽查援助案件的卷宗内容,达到实质性要件审核。对外,做细做实庭审旁听、电话回访、网上督查、结案审查、社会监督等系列监管措施,以多种形式构建多元化评估体系。

三是实现数据信息化运行。将12348热线平台与司法行政一体化平台全面、完整地启用起来,对咨询内容统计分析,研判出一定时间段内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分析诉求背后的社会共性、倾向性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提升12348法网功能品质,推广使用网上智慧小司解答系统、12348法网等线上方式让当事人获得法律帮助,以智能化推动法律咨询、申请等服务的同质化和均等化。

四是加强高质量队伍建设。推出援助服务“蓝青组合”,对青: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市级青年文明号,把品牌的创建、亮化、作为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定期组织青年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等学习培训,开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行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应对群众新需求。对蓝:结对社区“红色帮帮团”,与退休党员共同组建法律援助团、问题收集团、政策宣讲团、扶贫帮困团等10只特色团队,凭借丰富经验,利用法律知识和德高望重的特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指南、困难帮扶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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