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 内容
金坛区市场监管局“三个明确”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提高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安排,会同环保、城管中队现场检查餐饮单位,签订“阳光餐饮”承诺书,在前期工作中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整治目标。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基本原则,按照《专项工作十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本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通过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治理,实现本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是明确整治对象。现有饮食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机关单位、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有投诉的餐饮企业、机关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及个体工商户;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户。新开设饮食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等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落实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三是明确整治任务。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标排放。同时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依托“常州阳光餐饮”APP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网上实时公开,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提高全区餐饮服务质量水平;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气烟道;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餐饮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