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考核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区政务办根据《金坛市市镇机关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坛人社发【2014】117号)文件要求,对政务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平时绩效考评。
政务办对涉及的16个部门72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按照年中百分制评估的办法,根据公务员平时“绩”和“勤”的表现,按“好、较好、合格、较差”进行投票选举,并结合个人平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14名好、14名较好的工作人员。
政务办还将平时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与奖励挂钩,作为确定2018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平时绩效考核评估一般应为“较好”及以上;平时绩效考核评估为“较差”的人员,年度考核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督查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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