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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信息来源:金城镇 发布时间:2018-07-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会议部署,以及我区专项治理联席会议要求,7月25日,金城镇文教体科、市场监管科、安监科、派出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城分局对辖区内5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专项联合检查。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必须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二是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两证齐全、确保食品新鲜卫生;三是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四是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五是做好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相应的紧急逃生演练。(金城镇 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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