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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法制办对我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改革调研
  信息来源:农林局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7月6日,常州市法制办调研组来我区进行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晓谷向调研组介绍了大队执法机构人员设置、编制情况,以及各中队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迫切要求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我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依据中编办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示精神,经区编委批准,于2018年1月24日新组建的执法部门。下设农业执法、农机安全、金城木材、动物卫生、渔政五个执法中队。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开展全区动物防疫相关执法工作;落实全区水生动物卫生执法和检查,以及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查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木材运输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等。

自大队成立半年以来,坚持贯彻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管理,完成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采集整理,并将于下月正式开展按月制定工作任务,随机抽取人员和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检查。

加强普法宣传。利用行政许可过程向申请人开展普法、利用行政处罚过程向相对人开展普法、利用化解涉农纠纷过程向申请人开展普法、利用公共服务过程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普法、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组织专题培训。就综合执法必须、急需掌握的程序法和实体法进行定期专题讲授,把“取证技巧”、“执法流程”、“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大队各中队负责人,赴泰兴、昆山等地,学习其在职能设置、队伍建设、硬件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创新思路举措,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力争开创农业综合执法新局面。

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增强大队办案能力。大队把提升案卷制作水平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农业部2012年印发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案件听证、案件处罚、案件归档等方面严格规范执法案卷的制作,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社等部门,开展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五大类农业投入品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畜牧科、水产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等局属相关科室开展以农药、兽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综合执法后,执法力量明显增强,处罚带动监管,相对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双落实得到进一步促进。尽管综合执法格局建设进展明显,保持持续向好的势头,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许,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在经验中学习、在教训中改进、在摸索中革新,深化完善协作机制,凝聚综合执法合力;注重强化能力培养,规范综合执法行为;不断加强培训指导,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加持加强体系建设,壮大执法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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