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由省“263”办、省环保厅和省太湖办联合对我区太湖流域总磷污染物减排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区“263”办专职副主任,金坛环保局、区水利局、住建委、朱林镇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督查。
督查组在现场核查了我区长荡湖生态清淤(一期)工程、长荡湖水产养殖拆除项目、金坛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和沙湖村桥南自然村新建项目情况,听取了各项目负责人关于总磷减排情况的汇报,并仔细查看了项目相关的资料台账后,对我区领导重视并严格贯彻落实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措施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