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常州市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7〕183号)有关要求,常州市发改委于6月26日在常州市行政中心一楼裕民厅召开2018年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地方资金申报项目合规性审核会议。我委投资科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由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专家徐缇、战玉柱对2018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地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市纪检派驻组吴桥根全程监督,并对项目申报全过程进行存据记录。
我区此次申报共摸排13个项目,涉及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与提标改造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工程、生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重点湖荡出入湖河道及流域重点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五大类,涉及总投资约6.3亿元。
经专家初步审核,目前材料普遍存在需补充环评、补充资金申请报告、补充配套资金证明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需要在资金申请中剔除不符合申报范围的内容;个别项目年内无法完工的、总投资剔除不符合申报范围内容后不足500万元的,不建议本年度申报。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专家的修改意见,做好被剔除项目单位的解释工作,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完善项目申报材料,争取向上资金争取的最大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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