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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城管依法查处违法移动车身广告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6-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今年,区城管局按照常州市2018年市容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将移动车身广告整治专门纳入全年整治计划中,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的移动车身广告,解决移动广告车光污染、噪声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月份以来,执法大队依法查处了2起移动车身广告案件。

4月份,一中队对辖区内非机动车车身广告共开展2次整治,对设置有“专业防水”、“通下水道”等字样广告的10辆电动三轮车进行证据先行保存,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未经审批的车身广告,并根据《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共对所有当事人处罚了共计2500元的罚款。

6月4日17时,一中队城管队员巡查时发现,名仕家园西门西侧非机动车道上有两辆汽车使用车身LED显示屏播放广告,队员随即要求驾驶员现场配合调查。在交警配合下,一中队对这两辆广告车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措施。6月5日,两位当事人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过宣传教育,两位当事人愿意接受处罚,表示今后会在审批后再进行合法宣传。当天,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根据《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两位当事人驾驶车辆使用车载电视屏播放户外广告的行为分别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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