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运管对金坛立方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超限运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金坛运管对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以往运管处都是对超限超载的驾驶员按照《三个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这是第一次对运输企业开出罚单,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针对金坛立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指使、强令驾驶员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8条,运管处对该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10分,并签订了《规范装载承诺书》。
今后,金坛运管将继续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三个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抄送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相关信息,对抄告涉嫌违法的车辆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一超四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将呈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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