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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镇水稻田生态补偿做到“三个强化”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全面落实水稻田生态补偿机制,稳定水稻面积、增加种稻收益,稳固种粮基础,近日,儒林镇财政所与镇农服站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今年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儒林镇专门成立了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财政所、农服站和各村共同参与的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构建了镇村联动、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组织网络。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儒林镇运用宣传单、标语、横幅、有线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宣传载体,积极动员村组、志愿者等基干力量,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水稻田生态补偿的系列方针政策,累计发放宣传单5000份、张贴标语100张、悬挂横幅20条、播放有线电视流动字幕20天,做到了政策的家喻户晓。三是强化申报审核公示。儒林镇财政所、农服站严格吃透文件精神,紧紧依靠边村一级基层力量,深入农户调查摸底,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4月8日完成向所在村的申报,各村将公示情况张贴到组,于4月21日完成水稻田生态补偿情况公示,公示7天,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并于4月25日将村级申报材料及时上报给镇农服站。镇农服站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进行了严格审核,并于4月27日及时将相关汇总表汇报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农林局将对材料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每亩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之后下达资金到镇,由财政所及时发放到相关农户手中。(儒林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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