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下午,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刘洪俊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前来区供销总社专题调研“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常州市纪委、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调研。
会上,区总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周林海详细汇报了区供销总社推进“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常州市总社的关心指导下,区供销总社按照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任务要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目前已完成“三定”规定修订并上报区编办审批,按要求向区委提交了召开“五代会”请示,并积极协调各乡镇做好“五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
刘洪俊对区供销总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和省总社专项试点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部门工作对接,认真筹备召开代表大会,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专项试点任务,顺利通过全国总社和省总社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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