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民政局文件会议精神,为准确掌握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建立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优待抚恤金的发放工作,定于2018年4月11-20日分片对全镇优抚对象进行核查,由各村按名单负责通知到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核查,我们具体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使用便携式核查设备,对优抚对象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取、照片拍摄、档案信息采集等工作,热情接待好每位优抚对象核查,耐心解释每位对象提出问题;二是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提供上门登记服务,了解他们家庭生活等情况;三是对在外出务工人员,拿近期报纸拍照传至民政办,由我们上传全国优抚核查系统。
截止2018年5月23日,全镇有优抚对象556人(其中三属7人、伤残军人47人、在乡复员军人3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4人、参战涉核人员23人、铀矿开采退役军人36人、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7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353人),现已核查480人,完成了总人数的86%,在5月底前全部核查结束,并对死亡的优抚对象立即核实上报,按时停发抚恤补助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