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我委投资科、行政服务科赴常州市行政中心参加由省发改委组织的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调研座谈会。常州市发改委副主任严德群主持座谈,省发改委赵克风、陈新前往座谈,来自各个辖区的发改部门、行政审批局参加座谈。
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强化“四个意识”,当好参谋助手的重要体现。2018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14号令),《办法》于2018年2月4日生效。
我委以项目审批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严把政策关口,规范审批流程,狠抓项目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
近三年来,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46个,总投资1404.47亿元。其中,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542个,总投资1028.79亿元;政府性投资(审批类)项目204个,总投资375.69亿元。(另:近三年开发区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08个,总投资783.79亿元。其中,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328个,总投资657.28亿元;政府性投资(审批类)项目80个,总投资126.5亿元。)
金坛区发改委积极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在构建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智能监管全覆盖、规范重点领域监管流程、形成多元参与监管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与区规划、环保、国土、建设、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通过政务平台建立健全协同监管;通过联合竣工验收形成现场监管。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移动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分析研判。我们每月对金坛及周边地区平台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对比,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发挥各乡镇代办员的联络能力,及时报送企业开工进度,项目进展情况,行政服务科对项目定期进行现场核查。与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形成横向带动,与发改上下级形成联动,与工程咨询单位等专业机构进行定期委托咨询,与各乡镇建立核查企业名录,形成多元参与监管格局。建立重大项目联审机制,针对敏感项目、涉资金争取项目召集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务科室,会同专家,联合纪检、法规等科室进行项目联审,将问题摆在前面、摆上台面,形成联审研判。
座谈会上,各个辖区针对《办法》的基层实际落实困难提出疑惑:怎样建立一支专业队伍,如何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冗多系统的使用导致实际工作效率下降,《办法》是否能起到切实监管作用等是围绕的焦点。
会上,严德群主任也抛出四个问题值得大家思考与关注:一、《办法》出台后,发改部门的职能是侧重监管还是服务;二、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怎样确定好责任边界;三、是否可参照现有的环评等有效方将《办法》以切实行政手段落到实处;四、无论是现行在线系统还是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是否符合操作实际。
省发改委赵克风处长在座谈后强调要确保两件事:一是对监管的内容和手段要控制在14号令的监管范围之内;二是服务和监管是保障社会公平的两个面,最重要的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保障公平公开。
下一步,我委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聚焦《办法》规定,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宽进严管”的监管理念,明确综合部门的监管职责,推行协同高效的监管方式。更突出事中加强监管、条件成熟时履行事后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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