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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一网店被认定为“2017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省工商网《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以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网络交易企业较多、投诉举报不断的特点,重点加强网络交易、电子商务企业守法自律意识,建立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着力培育诚信放心单位。日前,常州市金坛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苏牌大米直销店(淘宝店)被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省工商局等五家机构共同认定为“2017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网络交易、电子商务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继续深入开展该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领域和创建范围,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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