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 内容
金坛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信息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4月17日,金坛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全区贯彻实施《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并现场视察了新孟河先导段(金坛段)、白龙荡中心河管护现场、长荡湖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及新浮水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跃中,副主任刘东升、王艳红、王新辉、冯锁强参加活动,副区长朱霞应邀参加活动。

近年来,按照《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金坛区着力在依法保护河道、加强河道圩堤建设、规范河道管理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建立管理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政策体系、编制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日常管护体系、完善空间管控体系、严格执法监管体系等六大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区河道综合管理工作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建议要立足金坛实际,进一步加强科学规划,优化河网布局;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促进经济和生态同步发展;进一步加大河湖管控体系建设,优化管理机制,创新模式方式,不断夯实管护基础、提升管护水平、巩固管护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