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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3-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全面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常州市局出台了《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常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常州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书和核查要点表,从制度上规范辖区小作坊登记证的办理规范了登记管理工作程序、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着力防控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动员乡镇力量,深化摸底排查。依照条例规定,要求各乡镇安全管理员就是否符合登记范围进行登记造册,完成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工作。

二是理顺办事程序,强化宣传培训。组织辖区现有食品小作坊就登记工作进行再培训。以张贴宣传海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全市进行宣传发动,告知全市关于食品加工小作坊标准条件、登记程序、办事指引、禁止生产目录等事宜。

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加快登记进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逐步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督促小作坊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且符合小作坊登记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均可申请《登记证》。

四是明确基本要求,加强现场核查。进一步明确细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对经营品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卫生条件、餐饮具、添加剂管理、布局工艺、管理制度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作为现场核查登记的必备条件,加强核查,促其规范。

五是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根据辖区监管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从登记、核查、经营管理全过程网格化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条件改造、现场核查、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日常巡查、问题整改、依法查处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监管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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