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学期我区学校卫生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依据《关于开展2018蓝盾3号行动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2018年3月6日至9日,我区卫计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共105所学校、幼儿园开展卫生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及管理台账、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等方面进行检查。卫生监督员现场查看了各项记录和资料,包括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的落实、幼儿园消毒记录、体检工作、消毒工作、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学生健康档案建档、饮用水安全以及传染病防治宣传等情况。通过检查,各学校均能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在后期,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国家“双随机”检查要求,对我区被抽查到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从而为全区师生营造更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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