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根据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常食药监食餐〔2018〕56号)的文件精神,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教育局组织春季校园联合检查组,于3月6日-9日对全区中小学、中专、幼儿园;民办蓝天学校等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学生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本次检查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料,严格主体准入;加强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要及时进行复查;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追踪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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