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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业品种介绍
  信息来源:农工办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简要

参保条件:

(一)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三)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含);

(四)能繁母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五)能繁母猪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保险责任(或保险范围):

(一)火灾、爆炸;

(二)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理赔最高标准:1000元/头。

保险期限:一年,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20日内(含)为保险标的的疾病观察期。

保费标准:70元/头,各级政府配套补助70元/头。

2、育肥猪养殖保险简要

参保条件:

(一)投保的育肥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育肥猪存栏量50头以上(含);

(三)育肥猪体重为15公斤至100公斤;

(四)育肥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五)育肥猪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保险责任(或保险范围):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理赔最高标准:600元/头,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10%。

保险期限:一年,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含)为保险标的的疾病观察期。

保费标准:24元/头,其中农户承担4.8元/头,各级政府配套补助19.2元/头。

3、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简要

参保条件:

(一)经过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

(二)蟹塘所在地域、蟹塘堤坝或围挡、放养蟹苗规格、养殖密度、常年蓄水量、排灌设施等,均符合水产养殖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保险责任(或保险范围):

(一)保险蟹塘遭遇暴雨或洪水导致周边湖泊、河流达到保险最高警戒水位线,蟹塘水位超出当期螃蟹养殖标准水位30%以上(含),且超过48小时无法有效排水,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二)保险蟹塘遭遇连续干旱导致周边湖泊、河流达到保险最低警戒水位线,蟹塘水位低于当期螃蟹养殖标准水位70%以上(含),且连续超过7天无法有效加水,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由于连续5天以上(含)日最高温度在37°C(含)以上,导致保险内塘养殖螃蟹遭受损失。

理赔最高标准:2000元/亩

保险期限:自成蟹投苗7天后(不含)开始,至开始收获成蟹之日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保费标准:110元/亩,其中农户承担22元/亩,各级政府配套补助88元/亩。

4、肉鸡养殖保险简要

参保条件:

(一)投保的肉鸡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肉鸡存栏数8000只以上(含);

(三)投保时肉鸡在10日龄以上(含);

(四)肉鸡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疾病,营养良好,饲养密度合理;

(五)肉鸡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保险责任(或保险范围):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禽霍乱、马立克氏病、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新城疫、禽流感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理赔最高标准:10元/只,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实际存栏数的1.5%或150只对应的保险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保险期限:一年,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含)为疾病观察期。

保费标准:0.3元/只,其中农户承担0.06元/只,各级政府配套补助0.24元/只。

5、种(蛋)鸡养殖保险简要

参保条件:

(一)投保鸡只日龄在15日龄以上(含);

(二)单个养殖场(户)种(蛋)鸡存栏5000只以上(含);

(三)投保鸡只的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且经过政府部门审定合格、普遍推广的;

(四)投保鸡只无伤残、无疾病、营养完全、饲养密度合理,且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保险责任(或保险范围):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禽霍乱、马立克氏病、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新城疫、禽流感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理赔最高标准:蛋鸡每只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20元,种鸡每只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40元。每次事故的免赔金额为实际存栏数的1.5%或100只对应的保险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保险期限:一年,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含)为疾病观察期。

保费标准:

蛋鸡1.2元/只,其中农户承担0.24元/只,各级政府配套补助0.96元/只。

种鸡2.4元/只,其中农户承担0.48元/只,各级政府配套补助1.92元/只。

6、肉用仔鹅养殖保险简要

参保条件:

(一)投保的肉用仔鹅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投保时肉用仔鹅在10日龄以上(含);

(三)单个场(户)存栏数在500只以上(含),或一年累计存栏数1500只以上(含);

(四)肉用仔鹅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疾病,营养良好,饲养密度合理;

(五)肉用仔鹅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保险责任(或保险范围):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小鹅瘟、禽流感、鹅副粘病毒病、禽霍乱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第四条第(五)款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用仔鹅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的差额为限。

理赔最高标准:30元/只,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实际存栏数的1.5%或20只对应的保险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保险期限:一年,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含)为疾病观察期。

保费标准:0.9元/只,其中农户承担0.18元/只,各级政府配套补助0.72元/只。

7、肉鸭养殖保险简要

参保条件:

(一)投保的鸭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投保时肉用鸭在10日龄以上(含),投保时蛋鸭在80日龄以上(含);

(三)投保时的鸭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疾病,营养良好,饲养密度合理;

(四)投保时的鸭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五)单个场(户)存栏数在500只以上(含)。

保险责任(或保险范围):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鸭瘟、禽流感、鸭病毒性肝炎、鸭副粘病毒病、鸭传染性浆膜炎、大肠杆菌病、禽霍乱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第四条第(五)款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鸭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的差额为限。

理赔最高标准:20元/只,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实际存栏数(只)的1.5%或20只对应的保险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保险期限:一年,自本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7日内(含)为疾病观察期。保险期间届满续保的保险鸭只,免除观察期。

保费标准:0.6元/只,其中农户承担0.12元/只,各级政府配套补助0.48元/只。

(区委农工办经管科   杨静)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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