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统计,今年1月我区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到2.25亿元,同比增长23.97%,在我区外贸进出口总额中占比17.66%,比去年同期增长2个百分点,标志着我区外贸加工贸易行业稳中有进。
加工贸易进出口是我区外贸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渠道,是外贸企业融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桥梁,它有利于外贸企业借助外方优势弥补自身劣势,实现“借船出海”。对我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为规范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生产,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2016年9月1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实施加工贸易新政,对加工贸易企业提出更高要求。新政要求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生产能力证明时必须取得环保、消防、安监、社保等部门的通过意见。我区加贸企业积极响应新政,去年全年,有40家加贸企业在窗口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今年1-2月有22家企业办理,比去年同期增长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