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践行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常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的若干意见》(常建〔2018〕197 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的若干意见》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坛建发〔2018〕108号附件关于转发常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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