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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组配分类 |
政府人事任免 |
金城镇 |
机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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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镇委发【2018】51号 |
发布机构 |
金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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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09-22 |
公开日期 |
2018-09-29 |
废止日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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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浩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镇委发【2018】51号 |
各村、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刘浩浩同志任元巷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铭业同志任冯庄村党总支副书记; 芮玉菡同志任南瑶村党总支副书记; 以上通知,希即公布。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委员会 2018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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