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常州市金坛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评价“十三五”规划的执行情况,确保“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速度增长,现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常州市金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二)金坛区“十三五”政府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清单(交通类、水利类、城区民生事业类)。
二、评估重点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内容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规划指标、产业项目、政府性重点项目中期完成情况,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应指标的建议和理由,以及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评估:
1、对“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和预测,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如果预计指标完不成预期目标,给出调整建议和理由。
2、对“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预测,对各项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重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分析,并对到2020年完成情况作出基本判断。
3、对金坛区发展思路及目标、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调整提升意见及措施。紧扣“接轨常州主城区、在苏南板块快速崛起”的工作要求,着力提高产业现代化水平、经济发展质量和人民幸福感,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组织分工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常州市金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就各自负责的区“十三五”规划相关领域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特别是30类主要指标及3张政府性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清单需明确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和相关说明,一并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形成《纲要》中期评估总报告,履行相关程序后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重点专项规划的评估,由各规划编制、实施单位组织,并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区发改委汇总。各镇(区、街道)的“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各镇(区、街道)自行组织安排评估,重点要梳理产业发展情况。规划评估的方法,可采用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
四、其它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指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7月23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区发改委综合科。
2、请各有关单位在7月30日前,将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区发改委。
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点为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何 彬 范丞明
电 话:82821120 15051905566
邮 箱:jtfgjzhk@163.com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2.金坛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相关单位联系人员表
3.金坛区“十三五”政府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清单(交通类)
4.金坛区“十三五”政府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清单(水利类)
5.金坛区“十三五”政府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清单(城区民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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