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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各民营医院:
现将《金坛区卫计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坛区卫计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区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坛政办〔2018〕58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卫计系统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四项原则,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重点整治危化品、电气设备、电动车、瓶装液化气火灾隐患,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卫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监督管理,强化医院氧气、酒精、医用试剂、剧毒药品、瓶装液化气等的使用要求,并把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点设置为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二)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大力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蓝天”工程建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强化卫计机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整改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问题;排查本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排查本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业电工、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本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教育、督促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电气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定期研究本单位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排查。要将用电、用火和夜间值班、禁烟、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维护等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每月例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各单位对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涉及到需要单位投入资金的要及时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尽快落实资金,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1日前)。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利用电子屏和公告栏广泛宣传发动。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5月1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对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整个卫计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针对春夏火灾多发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职工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根据消防安全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区卫计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单位根据开展情况,请于5月16日把春夏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区卫计局办公室,每月26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28日前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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