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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556/2018-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数据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政务办发〔2018〕8号 发布机构 政务办
生成日期 2018-02-02 公开日期 2018-0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坛政务办发〔2018〕8号


各科室:

为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经研究决定,制定《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2月1日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是指经批复的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决算及区财政局主管的部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在办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科室按以下分工履行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一)综合科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工作;

(二)专项资金主管业务科室负责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三)综合科按规定组织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财政专项资金,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同时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设置公开链接,政府采购信息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七条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管的专项资金根据资金分配流程,按序时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信息按采购进程及时向社会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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