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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118/2018-0003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法宣办〔2018〕12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8-09-20 公开日期 2018-09-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坛法宣办〔2018〕12号

为认真贯彻实施金坛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坛委发〔2016〕49号)和《常州区金坛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坛法宣办〔2017〕16号)要求,按照区委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金坛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贯彻宪法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宣传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系统地学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推动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做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着、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措施,着力扩大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一)抓好集中学法。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要把宪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全区至少举办一次宪法学习报告会。要把宪法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宪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注重日常学法。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为每位国家工作人员配发宪法单行本,确保原原本本学习一遍宪法,参加一场辅导讲座,参与一次学法测试,做到人人参与,入脑入心。把宪法列入本部门学法用法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不同岗位、职位的需求,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治宣传月、法律法规颁行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要结合岗位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制定宪法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法时间和效果。

(三)加强专题学法。把宪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列为党校以及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要优化法治课程体系,综合运用组织调研、党校培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等培训形式,按照岗位特点和学法需求进行课程资源分类,构建数字化法治课程库,推动实现课程资源开发开放、共建共享。依托周边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动员吸纳法学专家、业务骨干建立金坛区宪法学习宣传讲师团,开发一批专题课程,制定一张以案释法课程清单,开展巡讲活动。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集中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丰富形式,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的实效性

(一)推进宪法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区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融入宪法主题元素,使法治文化和园景文化完美结合。加大宪法文化作品开发力度,创作宪法小品、歌曲、快板等精品作品。各部门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演讲、宪法法治书画展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我区将面向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宪法心得征文、书画征集等活动,优秀征文、书画将汇编成册,适时在新闻媒体推送。要在机关网站、内部刊物等平台开辟宪法宣传教育网页、专栏,在办公公用区域悬挂、张贴宪法法治文化作品,设置宪法宣传电子屏,不断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氛围。

(二)发挥新媒体宪法宣传作用。广泛运用网络平台开展授课式、宣讲式、引导式、互动式、案例式法治教育,实现教育手段的科学化、最优化。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在线学习平台,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快捷的开放式网络宪法学习平台。在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定期推送相关法律知识、案例、活动信息。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充分运用动漫、微视频、微电影等现代传媒形式,创制宪法类法治文化作品,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的有效性。

(三)融入法治系列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时更新宪法考试内容,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包括宪法学习在内的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法治进企业”“学习型机关”“文明单位”等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领导,切实将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要把宪法学习教育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区法宣办要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指导、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协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培训院校落实宪法必修课,把宪法为重点的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中心组宪法学习情况,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宪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在网上学习城中提供相关学习课程。司法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结合“七五”普法规划考核、年度普法责任制考核进行评估。

(三)打造亮点,全面推进。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思想和本部门实际,特别是紧密联系法治金坛建设的生动实践,围绕“可互动、可分享、可体现”的要求,在宪法宣传策划、组织、推送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注重经验总结和典型培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打造具有金坛特色的宣传品牌和工作亮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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