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常州市委市政府《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常发〔2017〕36号)的部署,为客观考核评价区级机关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落实情况,近期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普法责任制督查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2月。
二、考核对象
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三、考核内容
各部门(单位)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式
1、认真总结。各部门(单位)根据中央、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及常州市委市政府《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常发〔2017〕36号)的要求,撰写本部门(单位)普法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要点(简明扼要,以实在举措、具体数据和特色亮点为主)。
2、自评申报。各部门(单位)如申报“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请对照《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考核自评表》,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资料说明。
3、集中评审。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依法治区办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材料,结合日常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评审,提出拟评为先进单位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确定。
4、表扬授牌。以文件形式通报表扬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先进单位,并进行授牌。按照常州市委市政府《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的要求,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其他考评体系的参考依据。
五、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的普法总结和要点将汇编成册,请认真核对。请于1月31日(周三)11时前将总结与要点、自评表盖章反馈至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联系人:褚婷、姚雯婧,电话82818298。同时提供电子稿发至jtsfjfxk@126.com。请加入金坛法宣联络qq群(468564490)下载相关文件。
2、本次“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先进单位采取申报方式,不自主申报的,一般不列入先进评审范围。
3、从2018年起,请各部门(单位)在每月上报2条普法信息,全年至少24条信息;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前,请各部门(单位)向区法宣办上报本季度普法工作情况,区法宣办将按照要求汇总后通报。
4、请将本部门(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区法宣办,区法宣办将汇总后制作工作通讯录。
附件: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自评表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金坛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常法宣办〔2018〕3号).doc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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