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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7年“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7-0001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市监〔2017〕6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7-09-18 公开日期 2017-09-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坛市监〔2017〕67号

  为维护“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利益,依据《江苏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7年全省计量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定量包装商品

  检查月饼、酒精饮料(包括白酒、红酒、黄酒等)、小食品、加工农副商品等4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其中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抽查检验不少于5批次,销售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抽查检验不少于25批次。

  (二)商品包装

  检查月饼、酒精饮料(包括白酒、红酒、黄酒等)、保健食品等3类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生产领域抽查检验总数不少于5批次,流通领域的抽查检验不少于25批次。

  三、检查要求

  1、本次计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区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具体的抽样检验任务。

  2、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检验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执行,保证抽查质量。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不得向受检企业收取费用。

  被检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检查。

  3、涉及检验不合格的,将移交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4、请于10月27日前将检查结果(包括检查总结、软件数据库、不合格报告)报送区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联系人:陈锐,电话:0519-82299036,Email:zqchenr@163.com。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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