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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7-0003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7〕73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7〕7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个加快”、实现金坛“在苏南板块上快速崛起、不断进位”目标,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努力使法治成为金坛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根据区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坛法宣办〔2017〕2号)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细则》(常交法〔2017〕6号)的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

  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现就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都有了新的提升,在推进法治金坛和法治交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对照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系统的学法用法工作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有的干部职工对学法用法重视不够,有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不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认真学法、善于用法、模范守法,要清醒认识到加强学法用法,是建设法治交通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交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法律、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带头学习法律,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二、准确把握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

  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要立足时代背景,着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实际,系统学习重点内容,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有关民主法治的理论以及依法治区、法治交通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二)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率。

  (三)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交通运输各项事务的能力。

  (四)注重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扣“两个加快”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深入学习在推进“接轨常州主城区,推动发展新跨越”的管理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行业管理、交通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要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五)深入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坚持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作用,做到“守住法律法规底线,不触党纪条规红线”。

  (六)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依法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一)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要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结合形势和需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有计划、分阶段、分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举办专题法治辅导讲座,提倡领导干部在内部培训时,带头讲法治课,作学法表率

  (三)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法治讲座。广大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坚持自学。全系统干部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

  (四)实行学法考核评估机制。一是试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对拟任的局管干部,在任职前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二是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每年结合年终总结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述法述学,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并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五)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观念,在“三重一大”决策之前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论证,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四、加强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学法用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实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学法用法情况,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把握契合点,确定落脚点,不断提高学法、用法水平。要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将个人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综合考评,并作为评比表彰、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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