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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7-000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7〕18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7-03-07 公开日期 2017-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7〕18号

  为认真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业维稳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创建,深入推进依法治安工作,现将《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7日

  
 

  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

  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是全区深入贯彻实施“接轨常州主城区,推动发展新跨越”发展战略的第一年,是落实“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发展红线,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深化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金坛区政府和常州市局下达的指标之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信息未在第一时间上报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责任落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细化年度安全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深入开展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对“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安全目标过程考核,建立完善常态化巡查督查机制,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水域”、“平安航道(港口)”、“平安工地”等“平安交通”系列创建活动,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通过年度核查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确保圆满完成平安创建目标。

  (二)加强隐患排查、防范遏制重特大及有责事故

  按照《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列出隐患清单、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积极采取“明查暗访”和“双随机”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实行整改闭环管理,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及有责事故的发生。

  (三)提升安管队伍能力、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提升安全管理理念和水平。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依法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与监督执法计划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从严从重处罚,保障生产安全;强化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源头执法,查处驾驶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追查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旦违法违规一并处罚。落实违法信息部门抄告制度,对其他部门抄告的查处信息实现闭环管理吗,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做好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换型工作,保持出租汽车经营的规范有序和行业稳定。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根据区安委会统一安排,继续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安全总监制度及安全达标升级活动等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工程专项行动,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推进县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加大路航养护和危桥险段整改力度,

  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升防堵保畅水平。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约谈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的企业,提升交通运输企业自觉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根据《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消除和解决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重点监管、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认真做好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两会、“十九大”、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提前做好安全防控,督促企业落实夏季高温、防汛、冬季雨雪冰冻及雾霾等恶劣天气期间各项保障措施。修订完善现有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习,提高应急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不断健全事故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等机制,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报告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协调联动、快速响应能力。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针对性检查,提升交通运输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以企业自查、行业监管部门检查和局领导带队督查检查相结合,聘请行业领域专业机构通过专家问诊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发挥行业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优势。突出道路运输、港口码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和问责追责机制,细化规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流程,加强对企业和管理部门问责追责和事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的追究处罚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调查处理。

  附件:1.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2.2017年度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控制目标

  附件1

  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一、地方海事处:

  1、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全年辖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指标。

  2、不发生旅游客船沉船、死亡事故。

  3、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死亡事故指标为零。

  4、不发生因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二、公路处、运管处、航道处、综合所、质监站:

  1、不发生因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2、单位内部无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死亡事故。

  三、建管处、金坛收费站、儒林收费站:

  1、单位内部无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死亡事故。

  2、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四、产业集团:

  1、单位内部无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死亡事故。

  2、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单位内部无职工工伤死亡事故。

  2、不发生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3、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行车责任事故。

  附件2

  2017年度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控制目标

  同

  目

  标

  1

  年度实有职工数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区考核目标。

  2

  加强内保工作,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低于区考核目标。

  3

  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和安保责任事故。

  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

  5

  定期排查和积极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6

  安全生产年度指标按照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位 

 目 

  单 位

  具  体  内  容

  公路处

  航道处

  不发生因养护不善造成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24小时以上公路、航道堵塞事故。

  公路处、运管处、海事处、航道处、综合所、质监站

  不发生因行政执法失误造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公路处、航道处、质监站

  不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重大伤亡事故。

  地方海事处

  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24小时以上航道堵塞事故。

  运管处

  航道处

  加强危化品运输、公交客运、出租车、驾培行业管理,强化危化品港口码头监管,维护行业稳定。

  建管处

  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交通工程项目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金坛收费站

  儒林收费站

  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道口堵塞事件。

  系统内企业

  认真做好本企业军转干部、信访老户工作,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赴京去省滋事案件;加强内部管理,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及时有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杜绝重大社会负面影响。

  局信息中心

  履行应急值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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