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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7-0002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17〕33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坛安监〔2017〕33号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 门”建设的通知》(苏安监〔2017〕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文件精神强调以下几点:

   1、凡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有储存危险化学品储罐的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必须设置“智能化二道门”。

   2、“智能化二道门”其功能必须至少满足省安监局文件上要求的五个建设内容的要求。

   3、确保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智能化二道门”建设。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

  苏安监〔2017〕37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区域人员管控,分类统计出入生产区域企业人员、外来人员信息,精确显示生产区域内在线人员动态,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应急状态时涉险人员情况,提高应急救援效率,杜绝未经培训、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全面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和精细化安全管理水平,决定在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智能化二道门”(简称“二道门”)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有危险化学品储罐的经营企业(含仓储企业、不含加油站)。

   二、建设内容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二道门”是指有效隔离企业生产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域,有效管控出入生产区域人员和车辆,设置在非防爆区域的门禁管理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企业“二道门”应分别设置人员和机动车辆出入通道,人员出入的“二道门”应采用闸口门等一人一通过的形式,机动车辆出入的“二道门”应采用伸缩门的形式。

   2.人员出入的“二道门”必须设置门禁系统,具备出入人员统计和信息分类功能,所有人员出入“二道门”实行一人一卡制。稳步推广应用“人员定位”和外来作业人员“门禁卡+指纹识别”技术。

   3.“二道门”入口处应加装视频监控,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出入“二道门”人员信息以及生产区域内各生产作业场所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4.在“二道门”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应急疏散路线和紧急集合点;设置进入“二道门”内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禁烟禁火的警示牌。

   5.“二道门”在应急情况下应具备快速开启功能;在断电状态下,应具备人工快速开启功能。鼓励企业将事故报警系统与“二道门”联锁。

   三、管理重点

   1.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二道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日常检查与考核。

   2.企业要明确“二道门”管理责任部门,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人员和车辆信息核对;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将非防爆电子产品、火种等带入生产区域。

   3.企业要对“二道门”及门禁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信息准确。

   4.企业人员、外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二道门”出入门禁卡。

   四、工作要求

   1.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未设置“二道门”的应按照建设内容实施,已设置“二道门”的应对照建设内容改造升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道门”建设工作。

   2.各设区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二道门”建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跟踪督促检查,对进展迟缓的企业要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不按建设内容设置“二道门”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3.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二道门”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对企业“二道门”建设内容的监督检查,采取典型示范引领、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进企业“二道门”建设,确保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按期完成“二道门”建设工作。省安委会将“二道门”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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