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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金坛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7-0001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17〕14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7-02-20 公开日期 2017-0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7年金坛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金坛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坛安监〔2017〕14号

  根据国家、省和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金坛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金坛区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特提出我区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源头控制、基础提升、规范经营、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行政许可和安全执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水平,保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三、监管工作重点

  1、深化安全经营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领域的专项整治,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 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 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工作,从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安全经营条件方面严格行政许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大特殊时段安全专项行动。元旦春节前后等特殊时段,安监、公安、市场监管、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促进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健康发展。

  3、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扎实做好2017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集中换证工作,一方面严格换证许可,凡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不予换证,经营场所不符合专柜专店的不予换证,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不一致的不予换,做好严格行政许可。另一方面根据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零售网点数量和相邻网点间安全距离,结合城乡经济的发展特点,新农村建设、集中安置,历史因素、群众消费习惯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要求,进行市场的调研,合理规划布点。

  4、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日常监管,重点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到位、批发和销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台账、非法采购、销售和超量超高存放、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和销售人员培训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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