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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2016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414112-X/2017-0001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规划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2016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2016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2016年度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实际,拟订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含各专项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重复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协调组织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依法审核、审批或上报审批各类城乡规划;参与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等。

  (三)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市域范围内的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管线、桥梁、涵洞、绿化、小品、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和室外建筑装修等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和核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简称为“一书三证”)核发、验线以及规划竣工核实等批后方案竞选工作。

  (四)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用途以及容积率等规划论证、管理工作;负责招、拍、挂土地的规划条件拟定;参与制订土地开发供应计划。

  (五)按照市政府行政执行规定,负责城乡规划相关行政执行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负责违法建设技术论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六)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行业的业务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一)局机关

  区规划局设4个内设科室,分别为:

  1、综合科(监察室)

  负责局党务、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处理局党组、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局重要文稿、文件和领导交办的会议材料的起草和处理;负责局机关公文、文电处理、文印、通信、印章管理、局档案管理工作;归口科技进步、信息化工作;负责局会议、接待、保卫、安全、保密、基建、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办公用品、设备及固定资产的购置与管理;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规划编研、基础测绘、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申请、核拨;扎口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和各类信息编辑报送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工、青、妇、计划生育、统战等工作;负责局人事工作及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局违纪案件的查处、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以及能力作风进行督查和考核;负责局规划项目集体会审的组织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技术科(总师办)

  参与编制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负责各类规划编制研究任务的计划拟定及下达、政府采购、组织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规划编制研究成果验收、报批和归档;负责各类规划编制项目的修改和报批;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和城乡规划测绘行业管理;负责规划设计资质的审查;牵头组织区域内涉及需规划修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工作;牵头组织控规的交评工作;负责经办项目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以及社会风险稳评工作;负责提供涉及经办项目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信访等需要的材料及处理意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规划管理科(市政公用科)

  负责综合类建设项目(除工业、市政公用类处的其他所有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竞选工作;负责综合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建筑方案等审核和报批;负责综合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核和报批;负责收储红线、融资红线和拆迁红线等各类规划红线的出具工作;负责农村村民和居民建房审核和报批;负责建筑立面户外广告装饰方案审查和报批;负责城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用途确认、规划用途变更以及容积率等规划论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具体建设项目的交评工作;负责制定村镇建设的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措施,并指导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和监督实施村镇规划。

  负责市政公用类(包括道路、桥梁、涵洞、管线、河道、码头、绿化、雕塑、落地户外广告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和报批;负责绿化景观方案、道口开设、小区内综合管线方案以及各类管线接管等涉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市政工程测量数据更新。

  负责经办项目的批前公示以及社会风险稳评工作;负责提供涉及经办项目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信访等需要的材料及处理意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规划监察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拟订城乡规划法制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起草和参与规划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工作,协调组织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工作室;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信访、公示督查、法律保障、舆情监督及处置、扎口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局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技术论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建设工程灰线及室内正负零查验、规划监管、规划竣工核实等批后监管工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指导、监督和协调各科室行政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报建、报批项目的收件、发件;负责工业类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竞选工作;负责工业类项目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建筑方案等审核和报批;负责工业类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和报批;负责工业类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负责所有项目“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制证、发证及统计汇总工作;参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相关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三合一”网络平台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和规划服务费用收取;负责规划服务的咨询工作。

  负责经办项目的批前公示以及社会风险稳评工作;负责提供涉及经办项目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信访等需要的材料及处理意见;局和区政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加快项目引进、加快项目建设”的攻坚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城一区一山一水”四大板块建设,紧扣“两个加快”主旋律,着力推进规划全覆盖,有效提升规划引领和服务水平,为“十三五”城乡规划工作奠定的坚实基础。

  (一)围绕中心、指导推进规划编研

  1、谋划规划编制清单。经过多轮内部讨论、部门沟通、专家咨询,从进一步提升城区首位度,优品质,塑特色;进一步提高园区竞争力,优载体,促集约;进一步培育茅山吸引力,优环境,提品位;进一步谋定长荡湖发展,优定位,强基础四个方面确定了《2016年度金坛区重点规划编制计划清单》,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按序时进度推进。本年度重点规划编研项目共32项,其中由我局牵头组织的编研项目共有12项,包括3 个续编项目和9个新编项目,到目前为止,基本做到按项目进度有序推进。

  2、加强总规层面研究。一是启动空间发展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规划。根据区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时启动空间发展总体规划,谋求发展空间;同时为形成全域空间管控一张图,同步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规划编制。二是主动配合常州总规修编。常州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来,按照工作安排牵头协调区相关部门对接,组织召开区级层面的规划座谈对接会,配合开展交通数据调查等工作,积极反映金坛发展诉求。

  3、突出重点板块编研。一是把脉金坛产城融合发展态势,结合《常州市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编制并完成了薛埠镇、儒林镇、指前镇等5镇《产镇融合发展研究与规划》。二是加快推进各板块总体规划的编制,现编制成果已通过专家论证;指导和推进各板块核心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三是推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其成果已通过规委会审议;协调长荡湖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4、有序组织规划更新。一是进行了滨湖新城控规的更新。在中央商务核心区、人力资源市场等地块深化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的道路建设与项目招商等情况对成果进行了实时更新。二是在老城更新、停车指标研究等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老城区各类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要求,推进老城区更新规划。

  5、加强局部控规研究。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保障,加强局部地块的规划研究,完成小地块控规19个;同时依据项目策划完成局部地块控规法定流程,从而依法合规地加快了项目建设的步伐。在加强地块策划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碧桂园二、三期、老政府地块、中景博道等重点项目的规划条件的出具。全年出具工业条件66份,经营性条件37份,融资条件200份;收储红线2份;预条件7份;规划控制要求4份。

  6、加强项目选址研究。一是跟踪对接南沿江城际铁路和连镇铁路南延的选址及站点方案研究。二是全力以赴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基本完成了教育、卫生、交通、水利、民政等十三五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初步选址研究和论证。对江苏理工学院、东方盐湖城国际养生城、茅山颐园等重大项目进行规划策划和研究,为领导的决策提供规划参考。

  (二)创新举措,服务“两个加快”

  1、统一思想,落实局招商引资工作

  “两个加快”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加快融入苏南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举措,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通过局务会、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和局大会等多层次会议,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次推进和督查会议精神,将思想统一到“两个加快”工作上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理清当前规划工作思路,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两个加快”工作上来,及时研究出台了《区规划局关于下发2016年度加快项目引进、加快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促进我局加快项目引进、加快项目建设工作。

  2、服务发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优化科室职能。对局科室职能进行优化,改革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推行现场办公制度。加强了对重要板块发展、重点项目推进的规划服务,分别与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对企业近期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研与记录,并对部分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通过此项举措,真正解决了各单位“一趟趟跑、一次次提、一遍遍问”的问题。三是缩短审批时限 。将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注销、撤销、延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注销、撤销、延续等一批审批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四是实现“一站式”服务。对工业项目办理流程作进一步梳理,将工业项目规划条件出具职能划归窗口,缩短了审批时效,增强了服务的灵活性,从而加快项目的落地投产,真正实现了“工业项目”一站式服务。五是优化“三合一”服务流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在验线环节,实行电话预约、主动联系等方式,使企业等待开工时间大大缩短;在验收环节,提前为企业竣工验收提供帮助和指导,对竣工核实所需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并且增加了重点工业联审项目联合竣工验收职能,避免了竣工验收报送后整改的麻烦,缩短了验收时间。六是整理编印了《规划行政服务指南》,制作了《政务服务告知书》,创新了服务方式,开通二维码办事指南,办事群众只要通过手机等设备扫描局网站或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张贴的二维码,所有办事流程都可以在手机上一目了然。

  (三)加强管理,服务城乡发展

  1、加强调查研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寻求解决途径。专题对设置室外消防楼梯、旅游度假区容积率管理、农居民建房等进行调查研究,研究明确了关于设置室外消防楼梯的规划管理要求等,有力地保障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科学审议决策。根据规划分级审议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召开各层次规划审议会议。全年共组织召开城乡规划委员会1次、城乡规划评审委员会9次和专家评审(咨询)会9次以及局规划项目审查例会41次。对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滨湖新城塔桥方案、碧桂园三期方案等多个市级重点项目进行了审议,为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与规划审批程序的合法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3、强化日常工作。强化“一书三证”、规划总平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审查和建设项目的竣工核实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审查核准各类规划建筑设计方案448个。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93份。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3份,用地面积415.05公顷,其中:工业类102份,面积279.78公顷;经营性(公益类)40份,面积134.86公顷;市政类1份,面积0.41公顷;临时用地4份,面积11.96公顷。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3份,建筑面积458.59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类166份,面积192.71万平方米,经营类(公益类)76份,面积264.92万平方米;农居民建房32份,面积0.96万平方米;市政类29份,许可长度约153.68千米。

  完成84宗工业用地规划条件和48宗经营性用地规划条件。

  核发竣工核实证明195份,面积381.25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类面积178.85万平方米,经营类(公益类)面积202.40万平方米,市政工程核实长度约116.75千米。

  规划用途核实、划拨转出让13份。

  4、加强测绘保障。全年共完成31条新建(含修建)道路、总长51.5公里线路测量、纵横断面测量,136个项目共223栋建筑的放样测量,33个经营性项目224栋建筑的规划监督测量,364.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的(规划核实)竣工测量,153栋建筑物的日照分析要素测量,110.8万平方米范围土方量测量、计算,总长538.4公里地下管线的竣工测量;完成55.7万平方米的规划面积预测绘、12.9万平方米的规划面积实测、216.6万平方米的房产测绘以及其它工程的测绘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建设的顺利开展。

  5、提质档案管理。对局档案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综合科调整到信息中心,实现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无缝对接。研究出台了《金坛区规划局机关档案管理办法》、《金坛区规划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金坛区规划局档案借阅制度》及《金坛区规划局档案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档案的管理。完成了历史档案的整理研究工作,通过档案的规范整理,分别向区档案局和城建档案馆移了2015年前的内部文本档案和2016年前的规划业务类档案,截至目前,共整理档案57428份,其中业务档案共51539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5001盒,共计40425份档案,整理好未移交2051盒,共计10114份;文书档案共5889份,移交给档案局42盒,共计382份,整理好未移交共计5507份。

  6、注重来信来访。局注重信访件的处理和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全年共处理12345项目32件(次),各类信访13件(次);网站咨询262件(次);行政诉讼案件5个;组织听证会一次,行政复议事项两个,规划认证 28个。

  (四)夯实基础,支撑能力有效提升

  1、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外测。组织开展了供电、路灯、排水、供水、燃气等地下管线的补查、补测,野外数据采集已接近尾声,至目前入库管线总长近2800公里。同时,加强与管线权属单位的沟通,建立了港华燃气公司的高、中压管道、供电公司35KV以上管线建设同步跟踪测量、10KV管线工程、排水处、自来水公司新建管线的实时更新测量机制。

  2、完成地下空间普查测绘。组织实施约3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普查测绘工作,为研究金坛区的地下空间分布现状,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有利于金坛区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3、实现大比例尺地形图全覆盖。开展了我区400平方公里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块调绘工作,实现了我区全域大比例尺地形图全覆盖。现调绘已全面完成,数据整合入库预计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

  4、实现信息系统资源上下共享。完成了开发区总规、茅山度假区总规、滨湖新控规及部分小地块控规数据的入库,进一步丰富了我局数据库的内容,为我区规划审批、规划编制等提供了数据支撑;此外还配合省住建厅及时完成镇村布局规划的入库工作。通过信息系统风险安全评估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同时,通过光纤接入和平台建设,实现了与各镇资源的共享。

  (五)加强自身建设,改进机关作风

  围绕党建工作要点,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党风廉政、干部队伍、精神文明各项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1、开展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以强化督查为抓手,坚持上下联动、开门整改,对反馈意见中涉及规划工作的问题进行销号式管理,通过统一思想认识、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分层次、分对象,在真学、真做上下功夫,突出边学边查边改,以确保专题教育活动不虚不空、不走过场,确保了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取得成效。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科室“两个责任”履职意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深化行政权力监督内控,强化党风廉政工作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取得实效。

  4、加强群团工作。完成了局党总支、党支部、工会、妇联以及共青团换届工作,完善了组织构架,保障了群团工作的顺利开展。由群团组织牵头,成立了兴趣小组,制订了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了户外拓展活动、中秋月饼制作、启智学校助教、困难家庭女孩帮扶等多项活动,既丰富了业余生活,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又为社会付出了一份爱心。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方针,多措并举,注重规划系统专业人才的梯度培养和引进,对各类人才培养、岗位配置进行长远规划。一是利用轮岗、AB岗、一人多岗等方式,培养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干部队伍;二是充分利用党支部、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平台,通过拓展等不同形式的活动来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年轻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中层干部建立梯队和分层次培养模式,从基层一线岗位做起,形成有竞争的干事氛围;四是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包括参加规划年会、信息化年会、海绵城市建设交流会等前沿的规划理论和操作性较强的专业知识学习,促进提高规划业务水平。五是制订各镇、各板块规划管理人员、业务代办员学习培训计划,分别赴各镇、各板块开展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六是开展了“强责任 勇担当”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动员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创新发展,进一步开阔视野,强化认知水平,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担当,以改革创新精神, 全方位、全身心投入到“两个加快”工作中,为促进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城乡规划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规划专业技术型人才缺乏,规划成果不优、管理刚性不强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不工作不断加强、提升和完善。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金坛区规划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83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8.87万元,降低13.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收入总计837.9万元,主要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837.9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降低128.87万元,降低13.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总计837.9万元,主要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4.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12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0.0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29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工资调整。

  3、城乡社区(类)713.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7.47万元,降低19.01%。主要原因是规划编研项目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拨付要求。

  4、住房保障(类)40.4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6.19万元,增长183.27%。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规划局本年收入合计8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规划局本年支出合计8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8万元,占40.43%;项目支出499.12万元,占59.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3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8.87万元,降低13.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规划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8.87万元,降低13.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区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8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6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2.99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6.28万元,支出决算为7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5.48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6万元,支出决算21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工资调整。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49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4.12万元,支出决算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3.37万元,支出决算2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85万元、津贴补贴109.38万元、奖金23.12万元、社保保障缴费4.55万元、退休费74.06万元、生活补助1.15万元、医疗费5.4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6万元、购房补贴20.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9.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8万元、印刷费0.71万元、电费1.29万元、邮电费1.9万元、差旅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工会经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规划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87万元,降低13.33%,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研究项目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拨付要求。区规划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49.8万元,支出决算8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预算财政拨款预算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规划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85万元、津贴补贴109.38万元、奖金23.12万元、社保保障缴费4.55万元、退休费74.06万元、生活补助1.15万元、医疗费5.4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6万元、购房补贴20.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9.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8万元、印刷费0.71万元、电费1.29万元、邮电费1.9万元、差旅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工会经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发生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57%,比上年增长217.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为了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同级单位交流学习、业务单位工作协调、招商引资接待等,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4人次。主要为接待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观摩学习交流人员、招商引资接待客商等。

  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3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研究项目按时序进度进行,未达到组织相关会议的条件。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8次,参加会议550人次。主要为召开规划评审会、规划论证会、专家评审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会、调研座谈会、规划成果汇报会、听证会、年终总结表彰会议等。

  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4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次,108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万元,比2015年减少696.83万元,降低97.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列入其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1万元,服务支出207.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单位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规划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规划局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规划局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规划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奖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定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电费:指单位的电费支出;

  4、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工会经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8、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科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附件: 附件3-1: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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