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指前镇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生产企业、各相关部门:
《指前镇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对照。
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
指前镇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坛政办发〔2016〕194号)要求,经指前镇党委、政府研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自 2016 年 12 月30日起,对全镇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对无审批手续的一律取缔关闭,对有审批手续但污染防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确保 2017 年 1 月 22 日前完成整治任务。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姜金华镇长任组长,冯梁副镇长任副组长,建设、司法、安全、国土、经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办。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6日)。对辖区内所有砖瓦生产企业进行开展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排查,摸清砖瓦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分布,摸清砖瓦生产企业的结构,包括国土、市场监管、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镇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7 年 1 月 7 日至 1 月 22 日)。
我镇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工作方案,确保 2017 年 1 月 22 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对无国土、市场监管、环保等方面审批手续的生产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取缔关闭的违法生产企业,做到“五个彻底”(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料、彻底没收产品)。对有国土、市场监管、环保等方面审批手续,但污染防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未经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不得恢复生产。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1 月 25 日)。要举一反三,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对本次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附件:指前镇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指前镇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金华 镇长
副组长:冯 梁 副镇长
成 员:于炳海 村镇办主任
高春联 司法所所长
吴道春 国土所所长
周玉生 安监站站长
刘三春 经贸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经贸办,刘三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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