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农机人〔2017〕22号)文件要求,为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做好2017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立足产业培育。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强化培育的针对性。
突出培育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对象,以粮油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年龄原则上在18-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机作业服务,且运行良好的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以及农机合作社内部的机耕、机收、机插、植保、烘干等农机作业服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2017年我区培训任务为40人(详见附件1:目标任务分配表)。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一是国家和省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农机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规范建设、农机安全生产、维护保养、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三是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秸秆机械化还田、植保、烘干和手机应用技能信息化能力等。
(二)培训形式。本次培训采取“送出去”培训的方式(委托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第二阶段为集中培训,第三阶段为实践指导。围绕“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即以农机合作社发展为立足点,以农机技术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结合农机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能力等特点进行全程培育。
四、培训时间
全程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并组织学员到农机相关企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园区等地进行生产实践、现场观摩;跟踪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
本次培训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12月25日~29日集中培训,时间为5天;第二阶段于2018年1月8日~12日集中培训,时间为5天,并进行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跟踪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
五、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农服站(农业农村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部署要求,着力顺应现代农业对农机化发展的新需求,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机经营与服务主体为目标,以促进农机从业人员职业化为导向,实施精准化、系统化、科学化培训,加速培养和打造一支职业素养和知识技能高、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强的新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队伍,为加快推进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各镇(街道)农服站(农业农村办)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需求信息,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相关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和推荐报名,并认真填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也可通过个人申请、农机合作社和培训机构联合推荐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下载并提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同时,收集一寸近照4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于12月30日前上报区农机学校。区农机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审核,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申报系统”,确保参训学员符合上级要求。
(三)本次培训对学员免费培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去年已经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含农机、农林、水产)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区农机学校联系人:张炜;电话:80189180;电子邮箱:839357083@QQ.com。
附件1:2017年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目标任务分配表
附件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1:
2017年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目标任务分配表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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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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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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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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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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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前参加过的人员不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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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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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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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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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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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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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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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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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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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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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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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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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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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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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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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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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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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过学□小学□初中
□高中/中专□大专□大学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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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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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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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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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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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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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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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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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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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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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大户□规模养殖场经营者□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
□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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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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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农业企业和培训单位联合推荐□主管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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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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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农业培训□参加过,平均每年参加培训________次
□未参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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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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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农民技术等级或技术职称(填写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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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认定等级:认定时间:
认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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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生产
经营和服务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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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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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市(州、盟)
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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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休闲农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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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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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服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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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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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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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服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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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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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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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服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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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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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产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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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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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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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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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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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省级□市级□县级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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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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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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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规模(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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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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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从事产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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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家庭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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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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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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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市(州、盟)
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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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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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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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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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该工种/岗位
年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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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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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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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一寸近照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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