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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17-0014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7〕213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7-10-23 公开日期 2017-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坛农发〔2017〕2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坛人才[2017]1号),经研究,近期将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农村中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努力作出贡献,群众公认并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农村实用人才分为农业技术人员、生产型农村实用人才、经营型农村实用人才三类。(见附件1)。

  二、填报方法

  各镇(区、街道)农服站、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农村实用人才进行数据采集,填写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登记表(见附件2),将相关信息审核汇总后,对照《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录入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平台,并上报区农林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林局履行牵头职责,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人员,周密安排,抓紧抓实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平台填报工作。

  (二)时间要求。各镇(街道)农服站相关负责人于12月1日前完成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登记表的填写和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联系人:区农林局科教科 孙亦诚  80189096

  电子邮箱:742961690@qq.com

  附件:1、金坛区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

  2、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登记表

  3、《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登记表》填写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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