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协助政府搞好全市的蚕桑生产规划;蚕桑技术指导;蚕桑病虫防治;病虫测报;蚕种催青;蚕用物资后勤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是由农技人员等组成的蚕桑技术指导站,负责金坛地区蚕桑生产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设立了有技术服务、测报、催青、后勤、财务等岗位组成的经办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与省蚕种公司蚕种协调工作,做好全市全年蚕种征订工作。确保达到省优秀蚕桑站的考核要求。
2.做好桑园病虫测报与防治工作,进一步推广桑树专用药,保障蚕作安全。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蚕农增强稳定、发展信心,增加投入。
3.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与各相关单位联系,调整生产布局。鼓励蚕农提高亩饲养量,提高单位亩效益。
4.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技术推广服务与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各项工作。积极引导蚕农走复合式经营生产,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蚕桑产业的综合效益。
第二部分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54.6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3.88 万元,增长 39.63 %。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其中:
收入总计 154.6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54.63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43.88 万元,增长 39.63 %。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蚕桑技术指导站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持平。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蚕桑技术指导站开展蚕桑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持平。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蚕桑技术指导站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持平。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蚕桑技术指导站无附属单位。与上年相比持平。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持平。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154.63 万元。包括: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8万元。
农林水支出 128.8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4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6万元,增长116.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和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
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蚕桑技术指导站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持平。
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XX部门本年收入合计 154.6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4.63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蚕桑技术指导站本年支出合计 154.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4.63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54.6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88万元,增长39.63%。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其中: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8万元。农林水支出128.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4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
2.农林水支出 128.8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4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6万元,增长116.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和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154.6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3.88 万元,增长 39.63 %。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 154.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8.4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为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68万元,增长129.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与常州市区接轨后工资调整。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一般公共决算支出预算为3.27万元。
2、农林水支出决算为128.8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为112.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9.84万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了11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款基数以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51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4.6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7.33 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73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长调整。其中:
基本工资2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71.1%。
津贴补贴1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2万元,增长461%。
社会保障缴费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万元,增长90.2%。
绩效工资3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3万元,降低6.9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9万元,增长53.05%,主要原因是退休费调整、增加了在职(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其中:
退休费及生活补助35.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5万元,增长33.91%。
医疗费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万元,增长189.12%。
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116.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增加了在职(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
其中住房公积金8.4万元、提租补贴7.31万元、购房补贴3.5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公用经费 7.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5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费0.34万元和福利费0.22万元。包括:
办公费1.5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印刷费0.1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水费0.18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电费0.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邮电费0.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差旅费0.6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维修(护)费0.0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会议费0.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1.96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工会经费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79.7%。
福利费0.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88万元,增长39.63%。主要原因是与常州市区接轨后调整的过渡性补贴、临时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在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1.6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4.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8.4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与并区常州后的工资福利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4.6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7.3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32万元,增长41.65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2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71.1%。
津贴补贴1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2万元,增长461%。
社会保障缴费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万元,增长90.2%。
绩效工资3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3万元,降低6.97%,主要原因是有一人退休。
退休费及生活补助35.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5万元,增长33.91%。
医疗费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万元,增长189.12%。
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116.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增加了在职(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
其中住房公积金8.4万元、提租补贴7.31万元、购房补贴3.5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公用经费 7.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5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费0.34万元和福利费0.2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1.5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印刷费0.1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水费0.18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电费0.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邮电费0.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差旅费0.6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维修(护)费0.0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会议费0.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1.96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工会经费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79.7%。
福利费0.2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蚕桑技术指导站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9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8.5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9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其他县市参观交流人员、乡村农技员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3 批次, 259 人次。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持平。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2 个,参加会议 85 人次。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蚕桑技术指导站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3 万元比2015年增加 0.56 万元,增长 8.3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0.34万元,福利费增加0.22万元。
办公费1.5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印刷费0.1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水费0.18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电费0.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邮电费0.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差旅费0.6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维修(护)费0.0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会议费0.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1.96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工会经费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79.7%。
福利费0.22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蚕桑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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