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坛发[2017]24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镇、村两级河长首轮认河巡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镇、村两级河长及联络员。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责任和到现场巡查。由各河长牵头,对责任河道开展首轮现场认河巡河活动,查看责任河道的保洁、淤积、水体、排污等情况,涉河工业企业、畜禽养殖、违章搭建、占用河道、非法捕鱼等问题,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道整治工程等进展。
(二)开展工作对接和问题督办。河长要组织开展责任河道治理工作对接会,具体分析巡查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和实施方案。
(三)填报巡河记录。河长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准确记录河长巡查日志,以纸质或信息化电子记录等形式存档备查。巡查日志应当包括巡查起止时间、巡查人员、发现主要问题(包括问题现状、责任主体、地点、照片等)、处理情况(包括当场制止措施、制止效果,提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向河长办报告情况以及向上级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等基本内容。
三、有关要求
镇、村两级河长首轮认河巡河工作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认河巡河结束后,将巡查记录表和影像资料上报至所在镇河长办。
镇河长办(水利站)联系人:徐丹丹,联系方式:15851976071,QQ群:277927268。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巡查制度(试行)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