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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实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45X/2017-0008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17-10-23 公开日期 2017-10-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实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实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各镇人大代表小组、镇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和公共事业发展计划的职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着力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就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
人大工作要求,按照把儒林打造成为富裕秀美的水乡名镇这一奋斗目标,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票决、监督等环节,推行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机制,以项目设置可票决、进展可监督、结果可评议、成效可检验为核心内容,让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成为造福于民的民生工程。
二、 遵循原则
(一)全局性。在建设项目的布局上,要符合全镇发展规划,紧扣民生需求,对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应当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二)可行性。征集的项目一般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实施主体、建设目标及其他需提供的内容。在资金投入上,要充分考虑镇财政实力,量力而行,以集中财力办好实事。
(三)可控性。建议项目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具有较强的可控性,尤其在建设周期上,一般要求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规范性。在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票决以及后续监督和评议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开展,确保依法监督、民主决策。
三、实施步骤
(一)建议征集
由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职能办公室根据涉及的工作,本着聚焦民意、体现民生,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检可评、注重实绩的宗旨,按照项目征集原则和要求,深入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研,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集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初定
将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进行分类、筛选、整理,建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库,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各个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汇总形成初步候选项目,经镇人大主席团(扩大)会议初审讨论后,报党委审定,确定提交人代会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候选项目数应比最终确定的项目数多出20%-50%
(三)代表表决
在年度第一次镇人代会上,按照镇人代会的法定程序,由镇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审议、票决。主要内容为听取关于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说明,组织镇人大代表进行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按照人代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和票决办法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当场报告票决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正式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全程监督
认真执行镇人代会的票决结果,并对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项目建设计划书,按照计划书做好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及时将计划书印发全体镇人大代表,并通过每月发放督查表督促进度、每季度镇人大主席团听取汇报以及每年年中和年末组织人大代表小组开展视察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的全程监督,督促政府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各个民生实事项目高效完成。在下年度第一次镇人代会期间,政府要报告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
(五)成效评议
在镇年度第一次人代会召开前,召开镇人大主席团(扩大)会议,邀请镇各人大代表小组组长、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听取政府关于当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对于因故未能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必须作出解释和说明。同时,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并形成书面评议报告,报次年镇人代会备案并印发全体镇人大代表。
四、 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为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我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团负责日常指导,确保按照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 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做好镇人大代表动员组织工作,广泛听取以镇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召开镇人代会,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票决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认真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等活动,监督并支持政府做好工作。政府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按照镇人代会决议决定要求,积极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认真听取镇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广泛动员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夯实和扩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和实施的民意基础,广泛宣传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基本做法和现实意义,并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委员会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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