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的柚山村委室外高清电子显示屏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柚山村委室外高清电子显示屏工程
(2)建设地点:柚山村委
(3)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 15天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报名企业的资质、条件、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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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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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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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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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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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山村委室外高清电子显示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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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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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设备设计、制作、安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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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报名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3) 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三、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企业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三套(如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且密封在同一档案袋内,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3)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四、公告时间及开标、资审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2日;
(2)报名、资审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3:00-13:40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3:45。
(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三项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报名、资审、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儒林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采用投标人条件符合招标人要求前提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八、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九、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中标后与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柚山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合同。
说明: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儒林镇 地 址:金坛区左邻右里44幢201室
联 系 人:孙桦 联 系 人:葛晓岚
电 话:18015803336 电 话:13961266678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