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柚山村党委,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儒林镇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委员会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儒林镇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为切实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果,进一步提升“三资”管理质量,根据《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和《常州市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就开展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三资三化”(“三资”指资金、资产、资源,“三化”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专项提升行动要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为根本目的;以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为基本方向;以解决集体“三资”运营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村居)“三资三化”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实现村级“三资”活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完善管理制度。要针对“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基层“三资”管理制度 ,不断细化管理措施,实行“三资”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健全监管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管控基层(村居)“三资”管理的各类风险点,凡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村级事务、村级财务、惠农补贴、扶贫救助等事项,都必须公开,实行信息化、阳光化操作。
3.构筑信息平台。要努力强化平台整合,完善“三资”监管平台、扶贫资金信息平台、惠农资金信息平台的功能,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后台受理、统一服务器运行。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依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细化“三资”管理制度。
1.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货币资金限额使用、收入结报、开支审批、支付流程、票据管理等资金使用制度。村级各项收入,必须开据统一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核算;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必须实行定项限额管理;款项支付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全面实行集体资金“村有镇管”制度,建立代管明细账户,不得相互侵占,无偿使用。
2.资产管理。要建立资产台账,实行年度定期清查,资产的变动情况和清查结果要向全体社员公开;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并经社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实行公开招投标;村工程项目、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大额物品采购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报镇备案。
3.资源管理。要开展集体资源普查,明确权属关系;对集体资源名称、类型、数量、面积、现状等要登记台账,要做到账物相符;对于集体耕地、水面、滩涂等租赁、发包统一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提升农村财务监管和核算水平。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活动的形式、内容、范围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要努力创新,不断提升农村财务监管和核算水平。
1.创新“村账镇管”新方式。我区实行农村集体财务“双代管”制度取得积极成效,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需要创新“村账镇管”新方式,改变原有农经记账会计财务核算、审计监督一身担的现象,在全区推广尧塘街道农村财务“定时结报、统一审核、集中记账”的全省村账核算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经验。各村要根据经济活动的新变化、财务核算的新要求,配齐配强财会人员,力争在年底前全镇基本建立新的管理方式。
2.开展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试点。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全面推行“村务卡”(单位借记卡)结算,并选择1/3的行政村开展“公务卡”(村干部贷记卡)结算试点。试点村的财务活动开支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务卡”进行,逐步实现“非现金化”,以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3.完善信息公开和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扩充“三资”监管平台功能,整合相关部门扶贫和惠农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实现从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到资金发放实现全程信息化监管。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以信息化带动公开阳光化。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以村级财务公开、集体产权交易公开、重大村务活动公开等为主要内容,把农民对集体经济的“三权”(知情权、民主监督权和决策参与权)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开展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村级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做到账内资产账物相符、账外资产估价入账、资源性资产记载详细。通过清产核资工作达到核清收入、查实支出、理清往来、盘实资产,确保家底清楚明白,权属登记明晰,达到集体资产不流失的目的。
(四)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市场运行。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运行的基础上,年内挂牌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站。强化人员配备、组织业务培训。加快交易规则、范围、流程等制度建设,规范交易操作行为;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纳入进场交易,坚决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凡村集体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四荒”使用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等,必须全部进入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防止集体“三资”流失。
(五)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民主决策、程序规范”的基本要求,组织资产清核,开展权属认定,合理设置股权,正确界定成员,规范制定章程。通过试点,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年内6个村(社区)完成人员固化工作。
(六)强化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开展扶贫工作的建档立卡专户核查、扶贫项目和低保资金分配管理绩效评估或专项审计;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平台;组织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奖补资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扶贫开发资金、村级经济扶持发展资金、农业生态补偿资金和其他惠农项目资金清理,重点整顿惠农补贴资金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加强集体“三资”审计监督。配强审计队伍,要将工作责任强、业务水平精的同志充实到审计队伍中来,通过镇级互审、联合专门部门审计、第三方审计等形式,对镇农经站经济往来、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等定期开展审计,并对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与管理、村级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强化村务公开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加强对民主决策程序、村级经济运行等方面的监督力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我镇成立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实施方案报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清查阶段(6月中旬-7月10日)。我镇相关部门对本系统集体“三资”管理、扶贫资金和惠农项目开展清理,查短板、找漏洞,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6月中旬完成阶段性报告,取得阶段性成果,报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强化阶段(7月中旬-11月)。健全“三资”管理机构,强化“三资”管理职能,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履职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部门对照“三资三化”目标,整合扶贫、惠农及“三资”监管平台信息资源,创新“三资”监管方式。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2月)。我镇及有关部门对专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提升,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监管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镇成立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金保
副组长:周金柱 王 薇
组 员: 庄志平 沈留根 杨兆粉 桂卫华 袁 方
华 飞 郭 斌 王 斌 陈国忠 刘华丽 田志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纪委、监察室负责督查推进,同时协调好“村居廉线”与“三资”管理平台对接事宜;镇农经站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对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扶贫的业务指导;镇民政办负责做好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资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清查,尤其是加强资金的审批把关和使用管理;镇财政所负责加强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及清理清查,规范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流程,开展资金落实情况综合性监督检查;镇农服站、供销社负责本系统惠农补贴的清理清查,加强项目及资金的审批把关和使用管理;镇审计办负责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开展村级经济审计和惠农资金专项审计工作;镇国土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建立起科学的收益分配制度;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完成“村务卡”推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追究形式,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从最终环节层层查起,实行“谁失职、谁担责”。
(三)加强工作宣传。加强对专项提升行动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基层(村居)“三资”管理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对镇、村有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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