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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0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会议纪要 组配分类 政府常务会议 政府办 政府常务会议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1-14 公开日期 2017-0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
 
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7年1月7日下午,区长沈东在市民中心A座8楼86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领导分工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新的分工,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一是尽快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不脱节;二是迅速开展调研,熟悉分管领域工作;三是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相互补位,加强沟通交流,做到分工不分家。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区政府领导分工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通知形式印发。

  二、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刚刚结束的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进行了政府换届,按照“突出重点、便于操作”的原则重新起草修订《政府工作规则》十分必要,有利于区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树立依法行政的形象,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会议要求,新班子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区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要认真学习政府工作规则,并严格遵守、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发文施行。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成立金坛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成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破产工作的协调领导,加快推动企业重组重整步伐,对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严格依法行政,配合法院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我区金融生态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原则同意区经信局提出的《关于成立金坛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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