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7]91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金坛区钱资湖北侧 支路网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坛)地呈字[2017]第2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东城街道峨嵋村,西城街道岸头村、小坵村、南戴村、庆升村等9.433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6.80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西城街道岸头村、小坵村、南戴村、庆升村等0.778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5256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使用国有未利用地1.742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480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4334公顷;征收土地10.7373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钱资湖北侧支路网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2017年12月21日 |